通過微信在朋友圈銷售卷煙
日期:2017-12-26 16:43:39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近日,渝北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抓獲一名微信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犯罪嫌疑人,當場繳獲假冒偽劣卷煙150余條,價值人民幣10萬元。
12月24日,渝北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渝北某商場附近交易假煙。民警與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迅速前往該商場,經蹲點守候,于當晚抓獲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犯罪嫌疑人左某(化名)。
左某交待:12月中旬,其通過微信聯系上一名叫“夢境”的人,對方要購買100條軟中華。左某迅速組織貨源,并約定12月24日在渝北某商場附近交貨。當晚7時許,左某駕車來到約定地點,正聯系交貨時被守候在此的執法人員當場查獲。民警從其車內搜出軟中華100條,并從其家中搜出硬中華,云煙,玉溪等卷煙50余條。后經煙草專賣局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
目前,左某已被渝北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按照我國《刑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假冒注冊商標是指為達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實現該目的而實施的預備行為。 大致說來,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進行銷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12月24日,渝北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在工作中發現,有人在渝北某商場附近交易假煙。民警與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迅速前往該商場,經蹲點守候,于當晚抓獲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犯罪嫌疑人左某(化名)。
左某交待:12月中旬,其通過微信聯系上一名叫“夢境”的人,對方要購買100條軟中華。左某迅速組織貨源,并約定12月24日在渝北某商場附近交貨。當晚7時許,左某駕車來到約定地點,正聯系交貨時被守候在此的執法人員當場查獲。民警從其車內搜出軟中華100條,并從其家中搜出硬中華,云煙,玉溪等卷煙50余條。后經煙草專賣局鑒定,均為假冒注冊商標且偽劣卷煙。
目前,左某已被渝北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按照我國《刑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假冒注冊商標是指為達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實現該目的而實施的預備行為。 大致說來,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進行銷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