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米Pro雙攝涉侵權被起訴
日期:2017-06-19 15:02:44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創新是知識經濟時代的靈魂。近日,傳聞紅米Pro 2將在下月發布,搭載驍龍660處理器,據稱還會采用全面屏設計。就在外界對這款手機相當的期待的同時,紅米Pro 2上一代紅米Pro 最近卻深陷涉嫌專利侵權的官司。
紅米Pro在2017年7月份發布上市,在上市之初,這款看似高相機比的手機,屏幕卻面臨諸多吐槽。就在上市不到半年時間,小米官網在今年1月份突然下架了這款產品,目前在小米官網已經難以尋到蹤跡,紅米Pro堪稱紅米手機“史上最短命手機”。
這款問題百出的手機,最近又因為其后置雙攝模塊,涉嫌侵犯他人專利,而被訴至法院。不過有意思的是,小米公司卻沒有被起訴,京東反而成了被訴對象。
日前,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京東和雙攝供應商歐菲光公司訴訟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理由是:紅米pro的后置雙攝模塊涉嫌侵犯其持有的名為“攝像模塊”的實用新型專利。 那么為何小米手機涉嫌侵權,小米公司卻能置身事外?京東反而被坑。
據悉,紅米pro手機”中雙攝像模塊配件,系由歐菲光公司制造和銷售。而這是歐菲光公司被起訴的關鍵所在。而京東公司之所以被列為共同被告,是因為涉案侵權產品“紅米pro手機”系從京東商城購買而來,原來是在小米年初突然下架紅米Pro之后,京東商城清理庫存依然在售賣這款手機。
誠如,一開始所說的,目前“紅米pro”手機已經不在小米官網對外提供銷售,該產品可能已經停產,由此使得小米公司得以脫身。小米這招金蟬脫殼實在是高明啊,不過卻無緣坑了京東。
由此,不難看出,小米手機在設計上缺乏自主創新可言,能將最重要的攝像頭模塊整個外包出去,難怪會出現專利糾紛問題。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企業只有創新,不斷產生新的產品,才能搶占市場先機,在某個或某些產品中達到基本壟斷的市場地位,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創新回報。如果沒有創新,固步自封,僅僅依靠現有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夜郎自大、坐井觀天,滿足于狹小的一片天空,必然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被淘汰,企業對此應該警醒。一方面,沒有創新,企業便失去了發展動力;另一方面,企業因創新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如果得不到有力的保護,那么創新便會很快被復制,不僅創新成本無法回收,而且會因創新成本而增加產品價格,使創新產品失去市場競爭。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企業研發新產品(此處指廣義的產品,包括一切有形和無形的產品)必然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果不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保護,那么競爭對手便會通過模仿、復制、反向工程、商業間諜等不正當手段低成本地獲得知識產權,從而生產出新產品參與市場競爭。由于其新產品沒有投入研發成本,價格自然較低,這樣會嚴重損害投入研發成本的創新企業,有時這種損害是致命的。
紅米Pro在2017年7月份發布上市,在上市之初,這款看似高相機比的手機,屏幕卻面臨諸多吐槽。就在上市不到半年時間,小米官網在今年1月份突然下架了這款產品,目前在小米官網已經難以尋到蹤跡,紅米Pro堪稱紅米手機“史上最短命手機”。
這款問題百出的手機,最近又因為其后置雙攝模塊,涉嫌侵犯他人專利,而被訴至法院。不過有意思的是,小米公司卻沒有被起訴,京東反而成了被訴對象。
日前,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京東和雙攝供應商歐菲光公司訴訟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理由是:紅米pro的后置雙攝模塊涉嫌侵犯其持有的名為“攝像模塊”的實用新型專利。 那么為何小米手機涉嫌侵權,小米公司卻能置身事外?京東反而被坑。
據悉,紅米pro手機”中雙攝像模塊配件,系由歐菲光公司制造和銷售。而這是歐菲光公司被起訴的關鍵所在。而京東公司之所以被列為共同被告,是因為涉案侵權產品“紅米pro手機”系從京東商城購買而來,原來是在小米年初突然下架紅米Pro之后,京東商城清理庫存依然在售賣這款手機。
誠如,一開始所說的,目前“紅米pro”手機已經不在小米官網對外提供銷售,該產品可能已經停產,由此使得小米公司得以脫身。小米這招金蟬脫殼實在是高明啊,不過卻無緣坑了京東。
由此,不難看出,小米手機在設計上缺乏自主創新可言,能將最重要的攝像頭模塊整個外包出去,難怪會出現專利糾紛問題。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今天,企業只有創新,不斷產生新的產品,才能搶占市場先機,在某個或某些產品中達到基本壟斷的市場地位,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創新回報。如果沒有創新,固步自封,僅僅依靠現有產品參與市場競爭,夜郎自大、坐井觀天,滿足于狹小的一片天空,必然會隨著市場的變化而被淘汰,企業對此應該警醒。一方面,沒有創新,企業便失去了發展動力;另一方面,企業因創新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如果得不到有力的保護,那么創新便會很快被復制,不僅創新成本無法回收,而且會因創新成本而增加產品價格,使創新產品失去市場競爭。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企業研發新產品(此處指廣義的產品,包括一切有形和無形的產品)必然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果不對知識產權進行有效保護,那么競爭對手便會通過模仿、復制、反向工程、商業間諜等不正當手段低成本地獲得知識產權,從而生產出新產品參與市場競爭。由于其新產品沒有投入研發成本,價格自然較低,這樣會嚴重損害投入研發成本的創新企業,有時這種損害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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