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正式上線
日期:2017-12-25 13:44:03 / 人氣: 0次 / 來源:未知
互聯網使信息的傳播更加方便和快捷,而與之相伴的是層出不窮的網絡侵權案件。近日,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正式上線,它聯合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CPCC)、北京網絡行業協會和大小移動應用商店等,建立5個工作日侵權快速制止工作機制,為權利人在知識產權領域和不正當競爭領域提供快速制止方案,可以實現侵權APP產品5個工作日之內在應用商店下架。
網絡版權保護逐漸步入了人們的視線。網絡版權是一種新型的著作權形式,包括發表權、修改權、表演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等。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的上線,使得權利人舉報無門、投訴難、 司法程序周期長,讓侵權方鉆了大量空子,雖然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卻很難達到預期的維權效果等問題等到改觀。例如,某出版社利用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的5個工作日侵權快速制止工作機制,已累計下架侵權APP產品100余款,挽回損失上千萬元。
網絡作品的范圍,首先應該考慮以下問題:著作權法保護的數字作品或類似作品的種類;提供保護的標準,如必須是“原創的”;誰是作品的作者;作品固定或持續存在的需要;保護的合格要素;保護期間以及其他有關權或鄰接權。通常認為,網絡空間一般存在兩類作品,即上網作品和網上作品。前者即作品的數字化,是指依靠計算機技術把一定的文字、數值、圖像、聲音等形式表現的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并轉換為二進制數字編碼,并以這種數字形式存儲或者在網絡上傳播。后者即直接以數字化形式表現并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根據內容和形式的不同,網上作品亦可分為單一的網上數字作品與多媒體作品兩類,如常見的各種網絡短文、評論、圖片、網頁等等。在學術界,關于網絡作品的范圍有兩種不同意見:一是廣義說,認為網絡作品是包括上述上網作品和網上作品在內的一切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二是狹義說,認為網絡作品是指網絡上發表或傳輸、流通的作品,即僅僅指網上作品。筆者支持廣義說,無論是取得著作權的傳統作品上傳到網上,還是直接在網絡上以數字化形式生成的作品都應是網絡作品。網上傳播無疑也是一種傳播方式,已有作品在網上傳播亦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而不應出現一旦上網就出現法律保護的空白。
網絡侵權不僅給著作權人帶來巨大損失,而且破壞了互聯產業賴以生存的版權環境,成為產業發展瓶頸。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愿成為廣大著作權人的維權助手,在凈化版權環境、促進版權產業發展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貢獻。
網絡版權保護逐漸步入了人們的視線。網絡版權是一種新型的著作權形式,包括發表權、修改權、表演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等。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的上線,使得權利人舉報無門、投訴難、 司法程序周期長,讓侵權方鉆了大量空子,雖然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卻很難達到預期的維權效果等問題等到改觀。例如,某出版社利用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的5個工作日侵權快速制止工作機制,已累計下架侵權APP產品100余款,挽回損失上千萬元。
網絡作品的范圍,首先應該考慮以下問題:著作權法保護的數字作品或類似作品的種類;提供保護的標準,如必須是“原創的”;誰是作品的作者;作品固定或持續存在的需要;保護的合格要素;保護期間以及其他有關權或鄰接權。通常認為,網絡空間一般存在兩類作品,即上網作品和網上作品。前者即作品的數字化,是指依靠計算機技術把一定的文字、數值、圖像、聲音等形式表現的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并轉換為二進制數字編碼,并以這種數字形式存儲或者在網絡上傳播。后者即直接以數字化形式表現并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根據內容和形式的不同,網上作品亦可分為單一的網上數字作品與多媒體作品兩類,如常見的各種網絡短文、評論、圖片、網頁等等。在學術界,關于網絡作品的范圍有兩種不同意見:一是廣義說,認為網絡作品是包括上述上網作品和網上作品在內的一切在網絡上傳播的作品;二是狹義說,認為網絡作品是指網絡上發表或傳輸、流通的作品,即僅僅指網上作品。筆者支持廣義說,無論是取得著作權的傳統作品上傳到網上,還是直接在網絡上以數字化形式生成的作品都應是網絡作品。網上傳播無疑也是一種傳播方式,已有作品在網上傳播亦應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而不應出現一旦上網就出現法律保護的空白。
網絡侵權不僅給著作權人帶來巨大損失,而且破壞了互聯產業賴以生存的版權環境,成為產業發展瓶頸。移動應用安全版權服務平臺愿成為廣大著作權人的維權助手,在凈化版權環境、促進版權產業發展等方面做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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